1、缺少应急排放措施
一般的污水处理设备往往没有考虑应急措施,当污水量和水质出现较大波动时或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出现故障或紧急情况时,污水仍一直的排到污水处理装置,一方面造成污水外流,另一方面出水没达到标准,还污染了水源。建议在污水处理装置前设一个溢流井,当出现上面所讲的情况时,污水管内水位就会抬高,就会自动流入溢流井。为防止雨水倒灌,可在溢流管装一闸门,遇到紧急情况时开启,其他时间可以关闭。
2、格栅清渣方法不合理
格栅的作用从原来的拦截漂浮物逐步发展到拦截较大的悬浮固体,以取代初沉池的作用。最早的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使用的多为人工格栅,随着机械产品质量的提高以及格栅功能的扩大,机械格栅已被广泛用于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但栅渣的最后搬运仍需人力,特别是当格栅以拦截悬浮物固体为主时,栅渣量很大,增大操作工的搬运强度。针对上述情况,建议将污泥池与格栅井合建,即机械格栅拦截的漂浮物及悬浮固体通过格栅后部的导板自动落入污泥池,从而减轻操作工的搬用工作量。污泥池内的污泥通过曝气进行好氧硝化,减少泥量。
3、曝气方式与处理工艺不匹配
曝气除向水中提供充足的溶解氧外,其另一个主要作用是传质,即将有机物、溶解氧传递至微生物表面。如果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工艺。则曝气还有脱膜的作用。建议采用穿孔曝气管,使曝气均匀、传质及脱膜效果好、氧的利用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