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保厅、河北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的《2016年河北省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河北省将逐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内“精品村”应全部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达标村”建立生活污水治理示范体系。
根据方案,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河北将有计划地逐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并根据村庄条件,采用适宜模式收集和处理农村生活污水,采购污水提升设备,污水提升器,鼓励实施村庄“连片(线)”集中治污,扩大和提升规模治污成效。
人口密集、污水排放量大、对污水处理标准要求较高的村庄,采用集中处理方式;城市、县城和乡(镇)近郊的村庄,生活污水就近纳入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居住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采用庭院式小型湿地、污水净化池、太阳能微动力和小型净化槽等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污水治理项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设备和技术。
河北省省定美丽乡村建设重点片区、重点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达到“精品村”的比例不低于15%,“精品村”应全部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精品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根据村庄实际,采取集中或分散处理的方式,建设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施覆盖率不低于80%、运行率不低于90%,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0%,经过处理后的水质应达到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要求,并确保治污设施长效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