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改善农村水环境的重点。然而无论是在约束规范还是在污水处理管理体系的建立以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上,农村地区始终是“老大难”。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底,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数量变为3666座,污水处理能力变为1.54亿立方米/日。从2009年增加至2013年底,平均每年增加污水处理厂418座,采购大量污水提升设备,污水提升器,但是近年增速明显放缓,2013年只增加了171座,2012年至增加了207座,2011年增加了303座。2009年污水处理能力增幅较大,从2010年开始才是正常增长,从2010年至2013年,平均每年增加污水处理能力966.67万立方米/日。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已近乎饱和,市场机会只是污水厂运营这一项,如何增加污水厂收益,增加运营效应才成为城市污水处理厂重点考虑的问题。而对于广大的农村市场来说,几乎很少见到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更是不到10%,和城镇86%的污水处理率明显相差较大。而农村污水处理率远低于设市城市和县城。2012年,村庄污水处理率仅为7.0%,仅少数发达省市的农村污水处理事业取得一定成果。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少数发达省市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村比例能达到10%左右;上海达到43%,为全国高;其他大部分省份还未全面铺开,只是在部分村镇进行了试点。从地域划分来看,东部农村污水处理率最高,中西部农村污水处理率相对较低。2010年,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村占各自村总数的比例分别为9.4%、2.6%、2.1%,均未达10.0%。
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工程投资标准中,小型人工湿地吨水投资2600—3700元/吨,土地处理2000—3300元/吨,稳定塘1900—3300元/吨,净化沼气池600—5300元/吨,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11000—39000元/吨。投资标准与处理规模、处理工艺等因素相关程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