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序推进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改善水环境质量,省政府日前印发《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将以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和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通过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强化排污企业源头防控,加强监管能力建设,采购污水提升器、污水提升泵站,完善管理考核机制,确保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根据《方案》,我省2016年水污染防治的主要控制指标为:汉江、丹江、嘉陵江等长江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渭河、延河、无定河等黄河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37.5%以上,各设区市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今年内,全省将编制并组织实施35个水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积极推动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区),全面排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10类和皂素、选冶、果汁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年底前全部予以取缔,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加大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治理力度,有效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0%、75%,西安市85%的建成区污水应全收集、全处理。
《方案》还提出,今年将在全省启动水污染防治管理数据平台建设工作,逐步建立水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制订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各设区市应每季度公布本行政区内水环境质量状况,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及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重点排污单位每半年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