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每天运转都要产生大量的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雨水径流等等。这些污水应该使用地下室污水提升设备,进行有效处理,而不能直接外排,目的是避免造成水污染,加剧水资源短缺,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是指城市、市区经过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水量与城市污水排放量的百分比。反映一个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的配套程度,是评价一个城市污水处理工作的标志性指标。“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实现跨越式发展,采购污水提升设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每日达到3493万吨,污水管网10.94万公里,中水回用能力达到每日1132万吨,在城镇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控制城镇污水排放总量是非常艰巨的任务,同时必须解决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之后,县城和建制镇污水处理能力不足,不同地区之间的污水处理差距等问题。
根据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的,实现城镇生产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的要求,将“十三五”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目标设置为95%。“十三五”时期,我国将进一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力争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要确保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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