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稳压设备消防水泵是指在消防给水系统中,用于保证系统压力和水量的给水泵,例如:用于消火栓系统供水的消火栓泵、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淋泵、传输泵等。
消火栓给水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宜分别设置消防泵,当自喷与消火栓系统合用消防泵时,系统管道应在报警阀前分开设置。
设置消防水泵和消防转输泵时均应设置备用泵。备用泵的工作能力不应小于最大一台消防工作泵的工作能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用一备一”或“用二备一”的比例设置备用泵。消防给水同一泵组的消防水泵型号宜一致,且工作泵不宜超过3台。
下列情况下可不设备用泵:
1)建筑高度小于54m的住宅;
2)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等于10L/s的建筑;
3)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5L/s的建筑;
消防水泵的流量、扬程等应符合以下要求:
1)消防水泵的性能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2)消防水泵所配驱动器的功率应满足所选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上水处理设备任何一点运行所需功率的要求;
3)当采用消防稳压设备电动机驱动的消防水泵时,应选择电动机干式安装的消防水泵;
4)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40%,且宜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20%;(120%<P0≤140%)
5)当出流量为设计流量的150%时,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工作压力的65%;
6)泵轴的密封方式和材料应满足消防水泵在低流量时运转的要求;
7)消防给水同一泵组的消防水泵型号宜一致,且工作泵不宜超过3台;
8)多台消防水泵并联时,应校核流量叠加对消防水泵出口压力的影响。
一、消防稳压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控制设计
注意:消防水泵应设置自动启动和手动启停控制功能,不应设置自动停泵功能,停泵须由有权限的人在火灾扑灭后进行人工停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