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产品要进入欧盟市场流通,必须要通过CE安全合格认证,以表明其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机械制造商进入欧盟市场的通行证。
根据欧盟的要求,不同的产品,根据用途行业使用范围的不同,还需要按照不同的指令来做认证,充分体现了欧洲国家对工厂安全操作和工人健康安全的重视。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欧盟发布的实行CE标志的指令(部分):
指令号 | 指令名称 | 简称 |
2014/35/EU | 低电压指令 | LVD |
2006/42/EC | 机械设备指令 | MD |
2014/30/EU | 电磁兼容指令 | EMC |
89/686/EEC | 个人防护指令 | PPE |
2014/34/EU | 防爆认证指令 | ATEX |
大家有没有觅得ATEX的身影呢?
ATEX与CE有着很深的渊源,其主要目的是对生产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的设备,通过协调技术标准和法规,促进其在整个欧盟的自由流通。也就是说在欧盟,计划用于爆炸性环境的产品,为了证明在日常运作时不会导致爆炸的发生,必须表明其符合ATEX指令的要求,必须同时贴附六角形的防爆标志和CE标志。
ATEX的前世今生
94/9/EC指令也称为ATEX防爆指令,于1994年3月23日由欧洲议会和欧洲联盟理事会发布,该指令覆盖了矿井及非矿井设备,它规定了拟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的设备要应用的技术要求――即基本的健康与安全要求及设备在其使用范围内投放到欧洲市场前必须采用的合格评定程序。
2014/34/EU欧盟指令是94/9/CE指令的修订版,于2016年4月20日强制执行。两者在技术上并无太大的更新,内容基本保持一致,只是表述方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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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EX认证区域分类
ATEX94/9/EC指令,根据安装设备的保护水平,将设备划分为三个类别:
(1)1类(Category1)—非常高的防护水平
(2)2类(Category2)—高防护水平
(3)3类(Category3)—正常的防护水平
而危险场所的危险性可划分为:
***性质 | 区域定义 | 中国标准 |
气体、蒸汽、薄雾(1类或G类) |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 0区 |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可能出现的场所 | 1区 | |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可能出现,仅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或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 2区 | |
粉尘或纤维(2/3类或D类) |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分成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连续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 20区 |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 21区 | |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可能出现,仅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或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 22区 |
我们的防爆“情怀”
随着国内用户对安全重视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用户在需要采购防爆产品时,会倾向于选择符合欧洲高标准ATEX指令要求的产品。
作为安全自动化行业的领军企业,皮尔磁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安全完整的自动化解决方案。作为一家有“情怀”的公司,在深耕机械安全的同时,防爆也是我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皮尔磁拥有多款满足防爆要求的产品,以防爆系列无刷伺服电机为例,该系列产品不但符合爆炸性环境指令94/9/EC–ATEX的要求,还同时符合EN60079-0:2012、EN60079-15:2010和EN60079-31:2014标准。电机在3G(气体)和3D(粉尘)类爆炸性物质,需要增强ATEX保护等级条件下(2/22区),可以安全高效地工作,尤其适用于涂装机器人、塑料生产、印刷机、含导电性粉尘的工厂以及含非导电性粉尘的食品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