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全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反馈意见暨夏季消防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副市长蓝华在江门分会场参加会议并对江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作出指示。
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发生火灾229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99万余元。从火灾原因看:电气火灾共65起,占火灾总数的28.4%;生活用火不慎导致13起火灾,占5.7%。从火灾发生的场所对象看:城乡居民住宅火灾居首位,共121起,占火灾总数的52.8%;其次是交通工具火灾,共27起,占总数的11.7%;第三是厂房火灾,共24起,占总数10.5%。
蓝华表示,进入5月以来,全市火情一直在高位徘徊,日火警和周火警均超出去年常量,火灾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各级部门、单位要充分做好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检查企业的室内消火栓给水加压泵、喷淋给水加压泵,立即行动,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坚决预防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蓝华强调,做好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加大检查整治力度,清剿各类火灾隐患。结合江门实际,重点开展电气火灾防范和住宅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夯实消防基层建设,筑牢火灾防控基础,在9月10日前,所有镇(街)要100%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体运作。同时,还要不断扩展宣传教育范围,提升全民消防素质,确保江门火灾形势高度稳定.